星期五, 9月 15, 2006

器材組注意事項:
一、 租用項目:大會帳棚之租用,以小隊9人份為建置計費;毛毯、炊具及帆布椅等器材,各校可視實際需要擇項租用。
二、 租用流程:各校器材之租用,直接向各分營器材組依登記數量領取,並請於「器材租用清冊」點收簽名,歸還時亦同。各分營之器材總數,由大會器材組併同澄清湖服務人員,於11月15日上午9時前運送至各分營營本部,由各分營器材組點收;歸還時由大會器材組併同澄清湖服務人員,於11月17日上午10時30分起至各分營點收總數後簽認。
三、 服務時間:各分營器材借用與歸還的時間如下:
(一) 11月15日上午9時至10時─第一梯次學校借用器材。
(二) 11月16日上午9時至10時─第一梯次學校歸還器材。
(三) 11月16日上午10時至11時─第二梯次學校借用器材。
(四) 11月17日上午9時至10時─第二梯次學校歸還器材。
四、 賠償規定:各校請妥善使用及保管租用之器材,如有毀損或遺失依規定賠償,其單價如下:
(一) 營帳:3,000元。
(二) 毛毯:1,000元。
(三) 帆椅:100元。
(四) 其他炊具等器材依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露營器材表所定之價格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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