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95學年度幼童軍大會生活組說明
1. 生活教育比賽、營地建設比賽與以往相同,今年照舊。
2. 營地建設、生活競賽各分營依學校數取前三分之二優勝單位頒榮譽旗。
3. 好人好事表揚,各分營發掘五位,並於分營升旗時間表揚,頒發榮譽旗。
高雄市95學年度幼童軍大會營地建設比賽辦法
一、 依據:高雄市95學年度幼童軍大會活動計畫。
二、 目的:
(一)藉營地建設比賽呈現幼童軍教育成果並收相互觀摩之效。
(二)藉營地建設比賽激發團隊精神,手腦並用創造功能,重視個人及團隊榮譽,充分發揮群育之教育成果。
三、 評分標準:
(一)內容:佔20%,評分重點為營地佈置及展覽資料是否充實。
(二)素材:佔20%,評分重點為佈置素材是否簡單易得。
(三)創意:佔20%,評分重點為佈置是否具有創意。
(四)美感:佔20%,評分重點為整體佈置是否具有美感。
(五)安全:佔20%,評分重點為是否注意安全。
四、 獎勵:
依各分營學校數比例給獎:取2/3優勝學校頒榮譽旗。
五、 附則:
(一)本項比賽由大會營地組主持。
(二)各分營之營地組依據大會印製之評分表格,自行聘定評分委員三至五人,負責評定各校成績,第二天各分營升旗典禮頒獎。
高雄市95學年度幼童軍大會生活教育比賽辦法
一、 依據:高雄市95學年度幼童軍大會活動計畫。
二、 目的:
1、 藉生活教育比賽激勵與會之男、女幼童軍,實施國民禮儀須知及國民生活須知,以表現德育之教育成果。
2、 藉生活教育比賽激發參加大會幼童軍之團隊精神,爭取個人及團體的榮譽,以展現群育之教育成效。
三、 工作重點:藉生活教育比賽建立學生守紀律、能環保和肯助人理念,確保身心健康
四、 評分重點:
1、 集合活動:佔20%,含全營集合與分營集合,評分重點為集合速度(規定時間內集合完畢,太早太遲均不宜)及集合秩序。
2、 營區整潔:佔20%,各校營帳及各校營帳附近的整潔和環保。
3、 服裝儀容:佔20%,評分重點為大會期間,離開各營帳區時的服裝儀容(以各校統一規定之服裝為主,嚴禁穿拖鞋離開營帳區)。
4、 禮貌秩序:佔20%,評分重點為包含對師長及同學、朋友之禮儀。
5、 生活常規:佔20%,評分重點為規定就寢後之時間是否離帳或喧嘩,影響營區安寧。
五、 比賽時間:自各校進駐營區起至大會師或閉幕典禮結束。
六、 獎勵方式:依各分營區學校數之比例給獎;取2/3優勝頒發榮譽旗。
七、 附則:
本項比賽由大會輔導組主持。
各分營區之生活輔導組依據大會印製評分表格自行聘請評分委員三~五名負責評定。
各校成績,於大會師結束或閉幕當日上午九時前交大會生活輔導組複評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